公 告
各有关企业:
2025年,我会为宣传推广“省企业文化优秀成果”“省企业管理创新成果”,发函向获得认定的成果(企业)收取宣传推广费(每项成果费用为5,000元)。省减负办、省纪委办公厅7月30日公开通报三起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典型问题,我会上述行为属于违规收取费用。经研究,决定撤销上述收费文件;对已经收取且入账的“两项成果”宣传推广费全额如数原路退还。
同时,我会声明收回所颁发的2025年“两项成果”的铜牌和荣誉证书,请有关企业和个人将铜牌证书退还至江苏省企业联合会。
请各有关企业给予理解和配合。
特此公告。
2026年9月30日
苏企联〔2026〕35号关于退还2025年省企业文化优秀成果、企业管理创新成果宣传推广费的函.pdf
上一篇:省企联咨询专家在南京鼓楼区开展“企业成长赋能工程”活动
下一篇:没有了
下一篇:没有了
